为保障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待遇,加强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管理。5月16日,忠县医保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培训会。
会上,解读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经办规程。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黄勇主持会议并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新的特病政策和经办规程进行办理,组织好院内学习,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做好宣传告知。县医保局全体职工,开展特殊疾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医保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医保经办负责人参加会议。